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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也有闹洞房 东汉时客人饮酒过量失手打死新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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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7-12 22:11:0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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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河南[注: 河南,简称“豫”,省会是郑州。位于我国中部偏东、黄河中下游,处在东经110°21′ ~116°39′,北纬31°23′~36°22′之间,东西长约580公里,南北长约550公里。]中南部一带),就发生过一起乐极生悲的事。当时有一位叫张妙的人,到朋友杜士家喝喜酒,结果喝高了,闹洞房的时候干脆用绳子将新郎吊起来,棍棒交加。打了二十多下,新郎一命呜呼。转眼之间,喜事成了丧事。最后张妙被告上府衙,好在断案的官员仁慈,网开一面,“酒后相戏,原其本心,无贼害之意,宜减死。”张妙侥幸逃脱死罪,杜士却不能复活,真是活生生的悲剧。
常言人生有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亲朋好友闹洞房制造气氛,也是成人之美。不过如果不注意限度,闹过了头,甚至酿成悲剧,则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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