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当时朱瞻基[注: 明宣宗-明宣宗朱瞻基(1398年-1435年),明仁宗朱高炽长子,永乐九年(1411年)立为皇太孙,数度随成祖征讨。洪熙元年(1425年)即位,次年改元宣德,为明朝第五位皇帝。]的扫黄主旨,是为了巩固帝业不被颠覆,官吏不嫖娼,使所谓“父母官”的形象更为正面。因此,此次扫黄只对官员们起了一点威慑作用而已,却没有真正禁止娼妓业。
本文摘自《羊城晚报》2012年2月8日B05版 作者:薛立永 原题为:最早扫黄的中国皇帝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注: 大明太祖高皇帝(1328年10月21日-1398年6月24日)为大明朝的开国皇帝,姓朱,讳元璋,汉族。是继汉高祖刘邦以来第二位平民出身的君主。]建都金陵后,在秦淮河畔设置了“国营妓院”,称大院,后称旧院。相传朱元璋还曾亲自为大院题写过对联:
此地有佳山佳水,佳风佳月;更兼有佳人佳事,添千秋佳语。世间多痴男痴女,痴心痴梦;况复多痴情痴意,是几辈痴人。
这些妓院遍布南京各通衢闹市,其名曰:来宾、重译、清江、石城、鹤鸣、醉仙、集贤、讴歌、鼓腹、轻烟、淡粉、梅妍、翠柳、南市、北市,内设官妓,供官僚士大夫[注: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在中世纪,通过竞争性考试选拔官吏的人事体制为中国所独有,因而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士大夫阶层,即专门为做官而读书考试的知识分子阶层。]猜拳行令、点歌赏舞。
妓院如此繁盛,从而滋长了浮华世风。当时的文人名士,富商大贾,普遍以狎妓宿娼为风流韵事,这成为当时一种社会风气。
当时的嫖客大概分为以下几种:文雅的士大夫、普通的狎客、单纯的嫖客。娼妓也分几种:宫妓、营妓、家妓、暗娼;艺妓则分为歌妓、乐妓、酒妓。
暗娼(私娼),纯以色相诱人,过的全是皮肉生涯,没有文学、绘画、音乐的修养,更遑论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吹拉弹唱之类的技艺。如今所谓“小姐”者,亦复如是。
许多达官显贵不问朝政国事,沉溺于歌舞升平、灯红酒绿之中;一些名流贤达狎妓冶游、寻欢作乐,让秦淮河的胭脂气浓得几乎化不开来。风度翩翩的志士才子与风情万种的歌伎名媛,演绎了不少刻骨铭心的风流韵事,也发生过令人感伤的世间悲剧。
难怪有人说明朝“忠臣不如叛臣多,名将不如名妓多”。士大夫的沉沦和喜好,也在客观上加剧了妓院繁盛。明代中后期,花榜也流行开来。
花榜兴起于宋朝,到了元代和明初已不多见,但明代中期以后,花榜又再次盛行起来。所谓“花榜”,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品评妓女的形体容貌和风情才艺。这和现在的选美有相似之处。
后来,还出现了研究、评价妓女的《嫖经》,成为当时的狎妓指南。由此看来,明朝人开青楼则是一种主流文化了。到了明朝中叶娼妓越来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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