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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如何吃活人:刮干净毛发 灌肠排去粪便

时间:2012-7-11 15:38:41  来源:不详

核心提示:农民军中各行各业能手应有尽有,几个昔日大厨子出身的兵卒闻言踊跃,持刀上前,轻刮细剃,先把福王身上毛发尽数刮干净,然后拨去指甲,又以药水灌肠排去粪便,里里外外弄干净后,送大闸蟹一样把他放入大锅中慢炖,笑看他在白汤佐料间上下翻滚。

本文摘自《中华传奇》2007年第8期,作者:大漠,原题:吃活人的李自成

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河南洛阳福王府邸里,人声鼎沸,烈焰腾腾。王府中堂广场上,烘烧着一口从洛阳郊外迎恩寺抬来的“千人锅”。巨大的铁锅内,撒满姜、葱、蒜、桂皮、花椒以及无数高汤炖煮用料,奇香扑鼻。熊熊烈焰中,最骇人心目的是,巨锅之中,除七、八只剥皮去角的梅花鹿外,还有一个光头的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里面,他盲人游泳一样瞎扑腾着,时而窜上水面,时而沉入水底,边嚎边叫,好不凄惨。其间,这个连阴毛都被剃光的“猪油糕”样的大胖人刚刚抓住一只浮起的梅花鹿尸体喘息,大锅周围两三千围观的农民军士兵,立刻用长矛戮刺其胳膊,使此人不得不惨叫着放开手,重新在已经微微烧开的热水中“游泳”。

锅中的巨胖,不是什么寺中和尚,也不是在表演“绝世武功”,此人乃明朝当今皇上崇祯皇帝的亲叔父、明神宗[注: 朱翊钧(1563年—1620年)明神宗,汉族,明穆宗第三子。隆庆二年,立为皇太子,时方六岁。隆庆六年,穆宗驾崩,10岁的朱翊钧即位,次年改元万历。]最宠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大锅周围兴高采烈围观的人,乃李自成手下的农民军。

他们正在欣赏的“活物”,正是马上要享受的大餐中的一味主菜——“福禄(鹿)宴”中的“福”菜。

一个时辰过后,煮得烂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数只梅花鹿已经被几千兵士吃入腹内,成为大家的美味晚餐。

河南本来是富有之乡,但连年灾害,加之明廷七藩封于此地,土地高度集中,贫困人民非死即逃,“桀黠不逞者遂相率为盗”。李自成进入河南之始,手下仅有一千左右兵士,势单力薄,几个月便发展到数万人,农民军一举攻克宜阳、永宁、偃师、灵宝、宝丰等地,杀明朝宗室万安王以及各县官员数百人。也恰在此时,宋献策和朱金星这两个“知识分子”加入了李自成农民军。朱金星是犯法被贬戍的“举人”,宋献策是江湖术士,二人深受重用。

农民军在河南,最大的目标自然是洛阳的福王朱常洵。此人乃明神宗第三子,是宠妃郑贵妃所生,他差点夺了明光宗[注: 明光宗朱常洛(公元1585-1620年),明神宗朱翊钧长子。神宗死后继位,在位仅1个月,因病后服红丸而死,终年36 岁,葬于庆陵(今北京市十三陵)。]当时的太子之位。明末“三案”,追根溯源,皆与此人及其母亲大有关系。万历二十九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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