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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妇女施刑以幽闭最为缺德。针对婚外性行为又不足以处死的,以木槌击腹并阴部,使子宫脱落并压迫阴道变形,使之无法性交并失去生育能力。至于未入正式刑律的骑木驴则更为残忍:将女犯人吊起,下置一横木,横木上再竖一根细且坚硬的木杆,有的干脆就是铁钉;将女犯徐徐放下,让木杆或铁钉穿其阴部或肛门,直到头部(喉或口)。女犯不能立死,须苦熬几日,慢慢致死。
无论《女诫》还是其他诸多女学著作,主要目标还在于通过上层社会的妇女的规范行为给底层社会示范,以使社会秩序[注: 社会秩序正文 表示社会有序状态或动态平衡的社会学范畴。 中外思想家很早就注意社会秩序的问题。中国古代思想家们提出的“治”,]更加稳定。然而,有身份的贵族妇女很少接受这套训诫,那些妒妇根本没改变西汉以来的强硬作风,如广川王刘去病的妻子(王后)昭信之杀望卿。《汉书·列传第二十三》记载:广川王刘去病甚爱其姬望卿,妻昭信妒,造谣称望卿与郎吏有奸情;刘去病听信,望卿失宠;昭信遂让众妒者持铁烙追烫望卿,望卿被逼投井;昭信还不解气,乃用刀挖下望卿阴道,割下鼻子、嘴唇、舌头、扔至大锅里煮,“令诸姬观摩尽,乃止”。
妒杀成为一种贵族私密文化。三国时,袁绍妻子刘氏在袁绍死还未入土之际就杀了袁绍的五个爱妾,随即派兵将这五个女人娘家灭门。西晋贾充之妻郭氏疑贾充与乳母有私,立杀二乳母。第一次是贾充随乳母进了里间屋,导致乳母被杀;第二次是贾充亲吻乳母怀中的孩子,乳母遭疑,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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