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时下被人们所热议的“二奶转正”现象,在古代叫“妻妾失秩”,法律上明文规定不可以,违者受惩。唐、宋法律规定,以婢为妻“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明、清法律对此行为责罚减轻,不再流放,而是改为杖责。
文章摘自:《老人报》2013年7月10日第A12版,作者:倪方六,原标题:古代治理官员私生活出狠招
近来刮起的反腐风暴,使不少贪官因贪腐被查处。值得关注的是,这些落马的贪官中,大多存在生活作风腐败问题。在中国古代[注: 中国古代 中国古代中国古代是指先秦至1840年鸦片战争的历史-zhongguogudai],“性贿赂”几成官场一景,甚至不少清廉官员因此名誉扫地。那么,出现行为不检点又会有什么后果?
令人防不胜防的“性贿赂”
在中国古代,男人是可以纳妾娶小的,但官员的生活作风问题仍备受重视。www.LSQn.cN早在夏初,已开始利用立法来防止官员在这方面犯错。
鉴于夏并没有解决好官场腐败和社会风气,商朝开国之君成汤,在即位之后便专门制定了“官刑”,明确提出禁“三风十愆”的施政主张。所谓“三风”,指的是巫风、淫风和乱风,都属当时官场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到了商代,这类不正之风仍在官场上流行。成汤从宫廷开始,严禁淫乱在商政坛蔓延。如有人顶“风”作案,要被罚款,甚至判刑。
春秋时期[注: 春秋时期(前770年—前476年)或称春秋时代,简称春秋。东周的一个时期,春秋时期的得名,是因孔子修订《春秋》而得名。这部书记载了从鲁隐公元年(前722年)到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的历史。],官场上的性丑闻问题已成为各诸侯国国君和政治家共同考虑的问题,当时“性贿赂”成风,令人防不胜防。凡涉“性贿赂”,不亡国,即丢官。
“性贿赂”并非春秋时期的“发明”,上古已有之。夏朝末代国君桀(履癸),在发动兼并位于今天山东境内的“有施国”战争时,有施国便进献了美女妹喜,从此夏桀沉湎于美色,荒于国政,加上其他因素,夏最终被成汤所灭。而成汤建立起来的商和后来代商而起的周,其灭亡也与“性贿赂”有关。
“重婚”是重罪,严禁“二奶转正”
在中国古代,统治者出于规范封建伦理、维持统治秩序和教化百姓的考虑,历代朝廷都出台有对官员生活作风进行约束限制的规章制度。
在古代中国的相当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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