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官吃羊肉吮汁吐滓
如果说孟昶、寇准那是大“土豪”,他们生活奢靡本就稀松平常的话,但是那些古代的小“土豪”的奢侈行为照样会让人瞠目结舌。据宋代笔记《夷坚志》记载,南宋绍兴年间镇江府有一酒官,生活富足,无日不会客,饮食也极为讲究。下面的差役们要请他吃饭,如果不是他自己指定的饭店他都不会去,就是到了饭店,饭菜如不出于自己相熟厨师之手,也不会动筷子。他到哪儿吃饭,下人们都需要随身带着桌子相候。最叫人难以想象的是他非常喜欢吃羊肉,但是吃羊肉“唯嚼汁,悉吐其滓”。众人不解,他则笑答:“食肉,以汁为精,吮其汁则足矣。肉,腌臜之物,固当舍之。”就是这样一个大富翁,几年后却因败家而流落街市,“着破布裘,裘半为泥所污,跣足行,形容不可辨”。有老朋友偶尔碰到请他吃羊肉,其见肉即食,大快朵颐。大家笑问为何食肉,他又振振有词:“羊肉,肉中珍物,舍之可惜。”众皆大笑,以讥其败家之行。
明代土豪食用一年只取两粒的鹧鸪米
五代、宋朝的土豪们已然如此,明清时期的土豪更为夸张。王士祯《居易录》记载这样一个故事,说弋阳有个人叫汪少伟,因为人仗义、好客洒脱,见尽了世面。有一次,朋友请他吃饭,但饭桌上只上了半碗米饭。汪少伟以为吝啬,稍显不悦,但一尝才发现此米香滑异常,为平生所未见。他很好奇忙问此米来由。朋友告诉他这种米产自四川,是将稻谷种在鹧鸪鸟的尾巴上,一根尾羽所产之米,一年只取两粒食用,其余则舍弃不用,明年再种再收,周而复始。汪少伟恍然大悟,方觉此人竟富贵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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