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连瓦德西的《拳乱笔记》和联军战记上也无反映,至于“红灯照”夜晚升空事,各报倒是“纷纷议论,以为系火药伪作以感人,”(翦书I470页)决不是称述其参加实战,此可疑者一。
以情理论,“红灯照”小者十二三,大者十七八,而且都是小脚,所谓“祛服利履”者即是,在枪林弹雨中冲锋陷阵,实难想象,至少是大多数人做不到,此可疑者二。
从“红灯照”修练法术的内容看,是扇风放火,升空履水,也不是真让他们打仗,此可疑者三。
再说,此条本来就是归闽津商的传闻,传闻者虽自称“目击”,但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完全可以自称“目击”到根本不存在的事物。如时人管鹤曾作如下记述:
“余寓青县刘姓家,刘翁故稍读书者。一曰,呼余出看红灯罩。指空中黑云一片日:‘此中无数红衣女子,即红灯罩也。’余无所睹,而途人纷纷传说,指天画地,确切不移,刘翁亦随声附和,晓晓不休。余不解,后始悟刘翁实为保身计,故不觉以假面孔向余也。”(翦书I488页)
说“目击”者未必属实,此可作例。这种情形在当时愚昧的人们中出现是不足怪的。至于六十七年后戚本禹杜撰“红灯照”“前方杀敌,后方除奸”,除出于特殊的*需要外,大概他是把“红灯照”当作解放区的妇联会或儿童团了吧。
另一个值得重新研究的问题是“红灯照”同妇女解放运动究竟有多大关系。其实,这也是一个是否历将历史“现代化”的问题。诚然,义和团的一般成员和民众尊崇“红灯照”,但那主要是因为他们相信“红灯照”的法术高明。因为义和团虽然刀枪不入,但怕女子秽物,“红灯照”本身就是女子,所以一无所惧。事实上,义和团就不是要将“红灯照”当作妇女来尊崇的,而是当作神女来尊崇的。这正如佛教的善男信女尊奉女身的观音,并不是等于主张妇女解放,满汉王大臣匍匐于垂帘听政的慈禧脚下,并不等于就主张妇女掌权一样。义和团对待妇女问题,并没有越出封建主义的藩篱。在义和团眼里,妇女仍然是阴物,不祥之物,最容易冲破他们的法术,入坛立意先吃素,最怕妇人冲,焚教堂殃及四邻,也说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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