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筹办宪政方面,学部设想与清廷旨意存在缓急之别。通过中央教育会,学部为自己以其他形式普及教育、暂缓实行强迫教育的规划寻求民意支持。然而,学部以宪政为出发点和归宿的方针,只是片面地对上负责,一面试图通过议案以解宪政的燃眉之急,一面担心某些议案的内容朝廷不能接受。这种一味向上的态度,很难得到各省代表的认同。后者面对现实,希望解决一些长期困扰学务发展的实际困难,尽可能争取有利于兴学的条件和政策。这种期望值的差异,必然隐伏冲突的危机。加上会期虽已长达一月,令与会者倍感疲劳,但优先审议的学部9 件议案占了近3/4的时间,地方代表的众多提案却很少有机会讨论,这意味着他们最关注及最希望解决的问题未受到重视,甚至无法表达。这当然会增加地方代表对学部的反感,产生对抗情绪并以非常方式渲泄。
不过,深入一步考察,在审查具体议案方面,学部与外省代表并非壁垒森严地两军对立。学部定为代表的民政部和陆海军部人员因故未能与会,指派会员一项又未及组织,除办事人员外,学部的正式代表仅十余人。而地方代表则有100多人。各项议案均以投票的多寡决定, 学部很难控制局面,与地方代表抗衡。会议期间,为答复与学部业务有关的各种质询,学部曾准备临时增派30人,“以便咨询与各司有关系之议案”,后因会场狭窄,仅设10人座位,“当特派员未派之前,部中人员曾因要求加派临时派员,在部中大起交涉,及经堂官派出,又有多人恐在议场出丑,不愿到会”。(注:《中央教育会之怪状》,1911年8月3日《申报》。)倘若学部与地方代表已成泾渭之势,为了操纵局势,即使临时特派员没有表决权,亦可出阵以壮声势。
在审查过程中,代表们对议案意见的不同,并不完全由所属划分。即使学部方面,为数不多的正式代表对具体议案亦颇有分歧。会议准备期间,学部官员对提交的议案就有异议,原定提出的初等小学缓读孝经论语案,因乔树nán@④极力反对而撤销,会议后来讨论的同类提案是由地方代表唐文治提出的。学部的军国民教育案原有中学以上练习打靶一条,部中各堂均表赞成,独左丞乔树nán@④以糜费过巨为由,坚决反对。经唐景崇驳议,乔仍不放弃,进而声言:“现在学生程度不齐,倘此举实行后,施之于一堂,则该堂监督即是靶,行之于一省,则本省督抚即是靶,全国一律照办,则学务大臣即是靶,流弊所及,不可不防”。言时声色俱变。唐以其反对过厉,遂将此条撤去。(注:《乔壳子反对军国民教育》,1911年7月24日《申报》。 )会议讨论军国民教育案时,学部代表罗振玉、王季烈、范源濂、戴展诚对如何实行主张不一,发言中各抒己见。第9次大会上,因学部代表一再阻挠通过军国民教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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