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胸中有数,全盘料理。咸丰帝于九年训饬行将就任闽省藩司的张集馨:“汝到任须将事审度到底,再行办理,无为州县蒙蔽”(注: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67页。)。就是到任不要急急忙忙,还不了解多少情况,就拿主意,处理事情,而应对所有的事务有个通盘的认识,明了原委,有计划地去做,就不会受下属的蒙骗,把事情办理妥善。
(3)考察属吏、不可徇情废法。这就涉及到明确各种官职的职责、考查方法以及不可避免的参劾。道光帝于十六年(1836)告诫即将上任的知府张集馨,知府不能只是洁身自好,还要能够查察所属的州县官,办法是“明查暗访”(注: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2页。)。二十七年(1847)训饬川臬张集馨:桌司专管刑事案件,难免要判死刑,不要存怜悯之心,或*报应之惧,为情实罪犯减刑。又以自身为例,每年勾决人犯,并不惑于生死之说。又说桌司管理驿站,马匹紧要,可是盘查马匹时,州县官彼此挪借,查不出毛病,因此不必去查点,只看公文递送,如有迟缓的,即行参奏,就会收到实效(注: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88页。)。二十九年,道光帝对即将出任布政使的张集馨说:“理财固为藩司专政,而察吏尤为当务之急,地方得人而治”(注: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19页。)。道、咸二帝告诫长吏要善于御下,警惕被僚属欺蔽,故而道光帝对张集馨说,“不要听劣幕救生不救死之说”(注: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88页。);咸丰帝告诉张集馨,“无为州县蒙蔽”(注: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67页。)。
(4)自行办理的托付。咸丰六年(1856),甘肃布政使张集馨在召见临别之际,请求皇帝教训,咸丰帝说:“汝随时斟酌办理,我亦没有得什么教训你的”(注: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92页。)。事情不能完全按规制去做,要依据实际情形自行处断,咸丰帝既希望张集馨将事务料理得好,又表示对这个资深官员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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