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工匠是完全依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手工工人。《古今图书集成》《考工典》《织工部》《纪事》中记载苏州织工的情形说:“郡城之东皆习机业。织文曰缎,方空曰纱。工匠各有专能。匠有常主,计日受值,有他故则唤无主之匠代之,曰唤代。无主者黎明立桥以待。缎工立花桥,纱工立广化寺桥;以车纺丝者曰车匠,立濂溪坊。什百为群,延颈而望,如流民相聚,粥后俱各散归。若机房工作减,此辈衣食无所矣。每桥有行头分遣,今织造府禁革,以其左右为利也。”
这又说明:第一、当时的手工业已有相当细密的分工,手工业工人各有专能;第二、计日受值的雇佣制度已经流行;第三、雇主和雇工之间虽有经常的相对固定的关系,但已经是属于自由的契约关系了;第四、出卖劳动力的劳动市场已经以较大的规模出现,并且行头从中剥削很厉害,可以“左右为利”;第五、清朝的织造府所以要禁止这种行头的剥削,只是因为官办工业和民间工业有矛盾,如果取消了行头,就更便于织造府的机房直接招工。
从官办的织造工业来说,它直接控制着一部分手工业作坊主人、小手工业者和商人。如康熙五十一年(一七一二年)巡抚郎廷极请以曹寅之子继任江宁织造的奏折中说:“今有江宁省会士民周文贞等,机户经纪王聘等,经纬行车户项子宁等,缎纱等项匠役蒋子宁等,丝行王楷如等,机户张恭生等,浙江杭嘉湖丝商邵鸣皋等,纷纷在奴才公馆环绕,具呈称颂曹寅善政多端。”这许多机户、匠役、丝行、丝商等等当然都是受织造府直接和间接控制的。但是,他们实际上是经常和织造府发生矛盾的。织造府“限制机户不得逾百张,张纳税五十金,织造批准纳税给*,然后敢织”。而机户则要求“减免额税”。这一类矛盾是日益明显地存在的。
但更重要的是,当时除了官办织造工业以外,民间的织造业也相当发达。这种民营的手工业是市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据陈作霖《凤麓小志》载,“金陵机业聚于城之西南隅。开机之家,总会计处谓之账房夕机户领机谓之代料,织成送缎,主人校其良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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