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和工商业的发达,是封建农村中吐出大批劳动力和商品生产扩大的必然结果。现在我们就要来考察这一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城市手工业和工场手工业发展的情况,以便判断当时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的萌芽究竟达到了什么程度。在这一方面,曹雪芹的家庭就是很有价值的研究材料的一个来源。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家庭,从他的曾祖曹玺、祖父曹寅到他的伯父曹颙、父亲曹頫,世袭了江宁织造,历时六十年,有时还兼任苏州织造和两淮盐政。通过这个历史的线索,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清朝统治者怎样经营官办的工商业,它和民间的独立手工业者、手工作坊、工场手工业以及自由商人之间有那些联系和矛盾。
故宫的《文献丛编》中有曹寅在康熙四十七年六月的一封奏摺,其中说到江宁织造府的“神帛、官诰两机房,自顺治二年间,案经内院臣洪承畴经定,除丝颜等料照时采买外,其一应匠作工价,因开织之初惟期撙节,所定工价甚寡,较之缎匹、倭缎仅十之二三。此各匠虽有工价名目,实皆民间各户雇觅应工。迄今六十余年,历任织臣无可动钱粮,惟一循旧例。若竟行革除,则穷匠星散谋食,不能束腹以待钦工。……臣等原议诰帛二项人匠约计三百七十名,岁需银二千七百两,即可赡活群工。”
这就说明:第一、官办的织造业自设机房,经常有几百个工人为它做工;第二、官办的机房往往向民间派定手工业工人按时应工;第三、官定的工价很低,不足以维持手工业工人的生活;第四、民间的许多手工业户随时都能够雇到自己所需要的许多工匠;第五、民间穷苦的手工业工匠平时是星散谋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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