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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红楼梦》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意义

时间:2007-3-9 17:19:14  来源:不详
地方官遽然绳之以法,则势有所难行。”农产商品化的趋势已经不是法令所能够阻挡的,这不是很明显的吗?

种植棉花和烟叶的,当然不是完全为了自己的消费,而是为了出卖。这就可见那时候的商品作物已经相当发达了。那时候的经营地主,首先也是种植商品作物的。明季顾起元的《客座赘语》所记载的金陵“城西一带最宜于蔬圃,近市而易于获利”的情形,在清代更加普遍。雍正五年的上谕中就曾谴责那些致富之家“舍本逐末,弃膏腴之沃壤,而变为果木之场;废饔飧之恒产,以幸图赢余之利”。种植大批果木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市场的需要。市场上需要什么,他们就生产什么,这是毫不奇怪的。这时候农村中的雇工,也随着商品化的农业经济的发达而同时增多。康熙年间编修的《古今图书集成》记载着许多农村雇工的情况。如《扬州府部》《汇考》中写道:“无田之农受田于人为佃户,无力受田者为雇工,多自食其力。”“力任播获,年可获中人资,为地佣。”《苏州府部》《汇考》中又写道。“吴农治田力穑。……雇工以襄其事,以岁计曰长工,以月计曰忙工。”虽然农业中的雇佣劳动也是很早就有的,可是这个时候却更加发展了。这只有在经营地主和富农经济产生的条件下才是可能的。《红楼梦》第五十六回中描写探春兴利除弊,决定把大观园出产的笋、菜、鱼、虾、香草、花儿和稻子都包给能知园圃的老妈妈,一年可得四百银子的利息。这简直就是大经营地主的算盘了。第七十九回里写的“桂花夏家”“单有几十顷地种着桂花”也是一例。

这些大地主和高利贷、商业资本还结了不解之缘。请看《红楼梦》的第四回,那位葫芦庙的小沙弥出身的门子就说出了金陵的贾、史、王、薛四大家的关系,是“联络有亲,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贾赦、贾敬等是世袭的封建贵族大官僚大地主不必说了。薛宝钗的哥哥,那个仗势欺人、抢走香菱、打死冯渊的薛蟠,不正是“家中有百万之富,现领着内帑钱粮,采办杂料”的“皇商”吗?薛姨妈不是还有好几处当铺吗?贾府被抄的时候不是查出两箱房地契文、一箱放债的借票吗?这些已够说明:他们不但是封建大官僚,而且又是兼并大量土地的大地主,又是大高利贷者和大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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