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附言:本文撰成待发期间,《历史教学》2002年第10期转载了朱维铮的《火烧圆明园之前发生的事》一文认为,“清帝居然不顾国际公法,竟在兵败如山倒之际,用偷袭手段,绑架应邀入通州进行停战谈判的外交使节和随团采访的《泰晤士报》等记者一行39人”。这些“英法外交官员和记者们,被投入比但丁《神曲》描绘的地狱还要恐怖的大清天牢,经受煎熬,不经炼狱便超生天国,不待说大有人在”。作为英国全权专使的额尔金,“没能保护外交官员、没能保护新闻界著名记者的生命”,“无论为了报复清帝绑架虐*质,还是为了掩饰英军劫掠清帝离宫别院的盗匪行为,额尔金坚持将它(圆明园等)摧毁”,因此,英军焚毁圆明园完全是咸丰帝“心愚而愎,计蠢而毒……玩火自焚……独出下策招致的恶果”。(p69-70)
笔者认为这一“咸丰帝独出下策招致恶果说”同样有值得商榷之处。
其一,如何认识和理解清廷虐杀英法外交官、记者、战俘等与国际公法的关系?
其二,英国外交官、记者、战俘等,在清廷刑部大牢是否遭受“比但丁《神曲》描绘的地狱还要恐怖”的虐待?
<< 上一页 [21] [22] [23] [2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