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船只的重复进出口。本文依据的是林则徐奏稿上的统计数字。)。
道光十九年十二月初一日(1840年1月5日),中英贸易完全断绝。林则徐补充了八月结式的内容,规定各国出入商船须添具“不敢暗代英夷运货”切结(姑称其为十二月以后结式或第五个结式),并在入口时查验无弊,方能准令开舱贸易[21](p.763—764)。自英国贸易断绝后,美国人仍遵式具结进口,“受利益已数倍于往年”[3](p.189);美国罗素公司(Russel & Co.)收买的“甘米力治号”英船就是在道光二十年五月二十八日(1840年6月22日)封港前的最后时刻派到黄埔的[23] (p.266—267)。英国封港后,美国等国才没有船只具结进口[21] (p.878)。
可见,美国遵式具结所遵之“式”并非一成不变,也并非林则徐颁布的第一个结式,而是按照林则徐第一个结式的精神略微作了修改的第二、三、四个结式。由于美国等国领事、商人、船主的共同反对,第一个结式并未被美国等国人接受。首先具结的美国人实际上只签具了与第三个结式内容相似的甘结。根据新例拟订的第四个结式颁发后具结进埔的美国等国商船才按第四个结式签具。中英贸易断绝后,美国等国商人则需签署第五个结式。林则徐驱逐的鸦片贩子则按第二个结式即《永不再来甘结》签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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