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在东亚》.84 页;埃德加·霍尔特著《关于第一次鸦片战争》,《外国学者论鸦片战争与林则徐》(下),113页; 大卫·爱德华·欧文《1839年的危机》,《外国学者论鸦片战争与林则徐》(下),187页。)。为了解决美国遵式具结的提法是否有误的问题, 我们不得不对林则徐颁发的结式及美国人遵式具结的情况加以考察。
道光十九年二月初四日(公历1839年3月10日),林则徐宣布缴烟、具结的禁烟政策,即“将已来的鸦片速缴到官,未来之烟土具结永断”[2](p.25),“将夷船鸦片尽数缴官, ……收明毁化……一面出具汉字夷字合同甘结,申明‘嗣后来船永不敢夹带鸦片,如有带来,一经查出,货尽没官,人即正法,情甘服罪’字样”[3](p.59)。 二月十三日(3月27日),有40多位来华外商及船主签字保证本人, “断不敢将鸦片一项,稍行贩卖,永不敢以鸦片带来中国”,但又要求将“永久禁止一切来人夹带鸦片”和再有夹带者“货尽没官,人即正法”等事交给各国领事、总管等人办理[3](p.67—68)。美国商人记连等人也在其中签名。
为了规范具结行为和催取各国商务代表汇签的集体具结,林则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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