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国如有兵船巡查贸易至中国各港口者,其兵船之水师提督及水师大员与中国该处港口之文武大宪均与平行之礼相待,以示和好之谊;该船如有采买食物、汲取淡水等项,中国均不得禁阻,如或兵船损坏,亦准修补。”〔34〕这一时期,中外之间有贸易可供巡查的是五个通商口岸,美国军舰因此而明确取得了在五口航行的特权,并且没有了前此英国条约中“官船”在每一口岸只停泊一艘的数量限制。外国兵舰入华合法化在口岸地区首先得以实现。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又将这一区域限制撤除,赋予英国军舰“因捕盗驶入中国无论何口”的特权,各国也援引片面最惠国条款同享此项权利。此后,中国的全境水域成为外国海军漫无限制的驻泊地。
注释:
〔1〕〔15〕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译本,第1 卷, 112、61~62页,商务印书馆,1963。
〔2〕〔3〕H. P. Haldt: Spaniards, Specie and Scurvy,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 5, 1924.
〔4〕印光任:《澳门纪略》,“官守篇”及Haldt前揭文。 但Haldt认为中方同意英船入口免税的请求不确。
〔5〕〔14〕故宫博物院编印:《清代外交史料》,嘉庆朝三, 18~22页,1933年排印本。另参见《东印度公司对华编年史》第2卷, 728~729页;第5卷,626~627页。
〔6〕Chang 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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