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的关系,包括对中国的关系在内。根据这个条约,越南完全置于法国的控制之下。越南国王意识到自身的处境危险,于是秘密地遣使北京,希望清政府予以帮助。1876年越南循例派遣使臣向清政府朝贡,公使在京没有去拜访法国公使。1880年又照例派使朝贡,“向中国乞师反抗法国侵略”(注: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二卷,第384页,三联书店1958年版。)1883年7月国王阮福映去世。8月,新国王与法国正式签订《顺化条约》, 接受法国保护。“法国代替了中国——以一个压制者代替了一个无权之王,而作了越南的大君主。”(注: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二卷,第 381页,三联书店1958年版。)
越南与中国的两广、云南毗连,法国侵占越南直接关系到中国本土的安危,捍卫越南的宗主权与保卫宗主国的安危相一致。《顺化条约》签订不久,中国就越南问题同法国展开交涉。但交涉一开始,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又一次采取消极退让的方针,他在同法国签订了《中法简明条约》时,对条约中的“每一个重要论点都对法国屈服”,完全屈从了法国的要求,“甚至超出了慈禧太后的愿望”。(注: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二卷,第394页,三联书店1958年版。)他的作法遭到主战派的强烈反对,简明条约未被清政府批准。在清政府看来,“在南方边境上有一个专横的欧洲强国作为邻居以代替软弱的越南人是不愉快的,抛弃对越南的宗主权,不论它是怎样虚假,是更不愉快的,而最不愉快的乃是认定中国自己的虚弱无能,没有打仗就承认失败。”(注: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二卷,第394页,三联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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