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应该指出的是,条约文字实际上只指出了边界的大致走向,内中有诸多的矛盾,难于落实。如约文中经纬点与分水岭位置的矛盾,与山名实际位置的矛盾,自然界线与政区界线的矛盾等(注:张振@①:《近代史上中英滇缅边界“南段未定界”问题》,《中国边疆研究通报》(二集·云南专号),1版,第84~85页,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 年版(10)。)。从1899年到1900年,中英双方对中缅界务南段进行会勘。约文本身的矛盾在会勘中暴露了出来,双方进行了激烈的争吵。结果,先后提出红、黄、蓝、绿、紫五条分界线。
英国代表斯格德提出了两条线,一条是红色线(自拟线)、另一条是绿色线(拟让线)。中国代表刘万胜、陈灿也提出了两条线,一条是*线(根据驻英公使薛福成的草图为依据的拟划线)和蓝色线(拟让线)。
清政府外务部也拟出了一条界线为紫色线(部示线)。
这“五色线图”,因为差别较大,未能达成任何协议,这样中缅边界“南段未定界”遂被拖延了下来,并导致了“班洪事件”的发生。而酿成班洪事件的直接起因,则是英国的“缅甸有限公司”对班洪地区炉房银矿的垂涎和掠夺。而班洪地区即使按照未定界的划分,亦属中国管辖范围。
炉房是班洪、班老、永邦3个佤族部落共管的银矿。 清初吴尚贤曾在这里开设茂隆银厂,年产纯银13万两。英国“缅甸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伍波朗,曾潜入炉房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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