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力镇压,一些西方外交官、传教士抓住太平天国的缺点大做文章,歪曲事实,为镇压太平天国制造舆论。在这种情形下,马克思根据当时英国驻宁波领事夏福礼的不实之词做出上述论断,显然有悖事实。因此,我们不能因为马克思起初对太平天国的革命性充分肯定就神化太平天国,更不能因为他对后期太平天国封建性的指责就鬼化太平天国。
二、太平天国制度和重要人物评价
对太平天国各种制度的进一步厘清和重新阐释引起了很多学者的注意。艾洁对女军、女营、女馆进行了系统的比较和分析,认为太平天国的女军是一个大范畴,女营和女馆都属于女军。女营是成建制的妇女武装队伍,主要是在战时完成作战任务,女馆则包括建于城市的临时性军事组织和按军事组织编成的常设生产组织,其主要任务是从事劳动生产和后勤工作。女军并不是解放妇女思想的产物,而只是一种解决生存问题的对策。太平天国的水营,史学界一般认为是一支与湘军水师类似的江湖水军。卢开宇则认为,从水营实行的编制(包括船制)、担负的主要任务和作战样式来看,它与湘军水师有明显的区别。水营实际上是一支以担负江河作战工程保障任务为主的水上机动兵种,虽然为太平天国夺取政权、巩固政权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争夺长江水道控制权的斗争中,却不敌以水战任务为主的湘军水师。周新国指出,太平天国在定都天京后曾出现过属于第三等刑的“奴刑”。这是太平天国领导人为完善刑罚制度所做的努力,对于缩小死刑的范围和更准确地打击敌人具有一定作用。关于太平天国的诏命和衙简制度,朱从兵认为诏命衙和诏书衙均为成立于金田起义前夕为天王直接提供文书工作服务的朝内文书机构。在东王集权的过程中,诏命衙的职能在朝着为东王服务的方向转移,诏命衙等文书机构职能的变化反映了太平天国内部的权力斗争。太平天国的军师负责制,史学界仍存在着较大分歧。王明前认为“军师负责”在太平天国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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