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页。)。尽管如此,洪仁玕自被革职以后,实际处于有职无权的地位,而天朝大权再度复归洪仁发和洪仁达掌管。
1862年2月,太平天国出于“以一兵权,以密军机”(《太平天国史料》,第114~115页。)的需要,曾设赍奏官。由洪秀全的外甥肖有和充任。赍奏官虽与军师一职有别,但地位居天王、幼天王之下,洪仁玕等王之上,地位显赫,作用特别。在庚申(1860年)十二月,幼主诏命“章王林绍章兼正掌率,凡内外本章,自信王洪仁发、勇王洪仁达以下,具交正掌率,盖公议图记,交■奏再加图记,封箱转献幼东王盖金印转献,永以为例”(《幼王诏旨》。)。这虽是一个公文逞递程序上的规定,但却反映出,当时的中央朝政被幼天王、肖有和、洪仁发、洪仁达及其亲信林绍章所把持的事实。
1863年,天王增封军师,李秀成加封真忠军师,李世贤加封正忠军师,杨辅清加封悫忠军师,追封陈玉成为勇忠军师。在此之前,石达开被遥封公忠军师(《太平天国印书》下,第719页。)。而此时所封的军师形同爵位,仅为方面军统率,不问政。天京陷落后幼天王军中以干王洪仁玕为正军师,尊王刘庆汉为副军师,不过已是亡国的军师了。
以上就是太平天国军师制的建立及其演变的大致情形。由此说明,太平天国的军师制,可说与太平天国兴亡史相始终。虽然太平天国的兴亡不完全决定其军师制的兴衰,但军师制的兴衰与太平天国的兴亡史的确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太平天国实行的军师制,是中国农民战争史的一个创举,尤其在革命胜利发展时期,发挥出积极作用。但由于军师杨秀清独掌宗教、军事、政务大权,和他个人品质上的缺陷,军师权力极度膨胀的结果,便破坏了“天王与军师”,或天王与五王“共治”的君主制的特殊政体。然而农民政权特殊政体破坏后,没有也不可能重新建立起一种更为进步的政体,相反迅速地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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