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初三日(1861年月3日),他们对皇帝表明心迹说:
“此次夷情猖獗,凡有血气者,无不同声愤恨。臣等粗知义理,岂忘国家之大计,……如不胜其忿而与之为仇,则有旦夕之变;若忘其为害而全不设备,则贻子孙之忧。古人有言:‘以和好为权宜,战守为实事。’洵不易之论也。”
到了第二年五月三十日(1861年7月7日),亦即前引“中外同心”的同一份奏折中,奕䜣等人仍在强调:
“臣等自去秋办理以来,为保全大局,极意羁縻,虽??、??渐见信服,有暱而就我之意,而为国家谋久安之策,则防范正不可不深。”
如果说奕䜣等人一面向皇帝建议对外夷严加防范,一面却又说可以和外夷们“同心”,显然是讲不通的。
其次,如把“中外同心”解释为“中国和外国同心”,对“卧薪尝胆”一语就很难加以理解。清朝方面,亦即咸丰君臣们固然可以一道“卧薪尝胆”,难道还能要求“外夷”们也这么做吗?奕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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