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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的太平天国史研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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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36:0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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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除专论文书、印书和文物研究史略等内容外,还重点进行了史料辨伪。例如,关于清人笔记《lín@③血丛钞》的真伪,学术界争议较大。作者将该书节录的所谓“贼人(指太平军)著述”与真实可靠的文献相对勘,查勘出大量破绽,并发现书中不少内容系抄自大伪书《江南春梦庵笔记》,遂判定此为近人伪作。这一结论得到了罗尔纲等学者的赞同。又如,《太平天国文书汇编》根据浙江博物馆藏原抄件,著录了太平天国东阳县卒长汪长明抄存的“禀”、“呈”、“批示”共30件。作者根据太平天国的避讳制度,令人信服地考证出其中的后14件乃是清地方政府文牍,并非太平天国文书。《太平天国经籍志》(广西人民出版社,1993)则是祁氏从事文献研究的一个总结性成果。该书首对太平天国印书逐一解题并校勘版本,复就近人所编太平天国文献进行述评,并采用“以字证经,以经证字”之法,分类笺释太平天国的专用字词;另专论“伪书考辨”,归纳出三条经验:充分发露破绽;抓住作伪铁证;愈经反复,真伪愈明。 2、关于太平天国政权性质等问题的讨论 从1979年开始,围绕太平天国政权性质问题,史学界展开了一场热烈的讨论,大体上有以下三种不同看法。 一是封建政权说。这是新近提出的一种观点。沈嘉荣认为,单纯的农民运动“不能变更封建土地所有制,打倒整个地主阶级。正因为这样,当它推翻旧的封建王朝以后,建立起来的只能依然是封建王朝”(注:沈嘉荣:《平均主义与封建主义——四论太平天国政权性质问题》,《群众论坛》1980年4期。)。孙祚民指出,政体、国体和土地政策是判断政权性质最本质的标准,而以后者为主,“由于太平天国基本上沿袭封建专制政权的模式,地主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在国家中处于统治地位,从奠都天京到失败始终普遍实行承认和保护地主土地所有制,允许和支持地主收租的土地政策,因此太平天国政权是维持地主阶级根本利益的新的封建政权”(注:孙祚民:《判断太平天国政权性质的标准——五论关于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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