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康有为的开制度局主张,对于正确评价戊戌变法时期的康有为和戊戌维新运动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开制度局主张的提出
故宫博物院图书馆收藏的康有为在戊戌变法时期的奏议汇编的《杰士上书汇录》(本文凡引此书,均不再注),收录的第一篇奏稿是《大誓臣工请开制度局折》,此折是由总理衙门于一八九八年三月十一日代呈的。康有为在折中提出了他的三条变法纲领,其中之一是建议“开制度局于宫中”。
光绪对康有为的建议十分重视。在《大誓臣工请开制度局折》呈上的当天就旨令总理衙门“妥议具奏”,并和翁同□商讨,准备开制度局,令康有为入值。但是开制度局的建议遭到顽固派的反对。总理衙门迟迟不议覆,直到百日维新开始后,在光绪帝的督催下,才于七月二议覆。这时顽固大臣已得到慈禧太后“只管议驳”的指示,所以折中批驳了康有为的建议。光绪对此非常不满,命令再议,后来又令军机大臣会同总理衙门会议,严敕“切实妥议具奏,毋得空言搪塞”。两衙门不得已,于八月二日议覆,折中对开制度局的建议提出了一个变通办法,建议选派翰詹科道十二人,轮日召对,以备任使。这个变通办法与康有为原来的建议完全不同,康有为的意图是在宫中建立一个常设的议政机构。选拔通古今明中外的“新人”入值。而变通办法仍选用旧官僚,供临时召对。因此康有为说,经过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