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党人推举地主士绅出面维持秩序。如江苏昆山革命党人张栋、王尧民推举士绅方还为民政长,如皋革命党人黄五七也请出巨绅沙元炳为民政长,安徽省歙县革命党人也是靠请地方名门望族出面才得以维持局面。浙江温州、严州、台州等地,湖北荆州以及四川的许多地方的光复也大致如此。在这种形势下,地主士绅轻而易举地掌握了地方实权。二是地主士绅投机革命,攫取革命果实。武昌起义爆发后,各省纷纷响应,清政府地方政权纷纷瓦解,地主士绅为保障既得利益,纷纷投机革命。象江苏常熟、淮安、吴江、江阴,四川乐山、辛都等地,士绅们都是因省城光复而出面或劝旧官僚易帜或单独维持地方秩序,从而造成所谓“传檄而定”的局面,他们自身的利益也因此而未受丝毫的影响。三是侍仗武力从革命党人手中夺取政权。如四川东乡、古蔺、綦江、邻水,山东文登、荣成,陕西西乡,广东化州等地,地主士绅或利用团练武装或利用宗族势力反扑,镇压了革命力量,从革命党人手中抢走了革命果实。
地主士绅势力之所以能窃取革命果实,继续控制农村社会,这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决定的。
首先,革命力量的弱小导致了革命党人对地主士绅势力的过分倚重。辛亥革命时期革命党中央机关意见不一,地方组织严重严重,从中央到地方领导集团大多缺乏凝聚力。广东梅州“同盟会组织就很快涣散,一切革命活动可以说党人之间全凭党人的意气相号召,而无纪律相约束,其参加与否,乃依其本人自觉自愿决定。”(《广东辛亥革命史料》,内部发行1962年版,第300页。)这种情况在全国其他地方也是存在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同时由于革命党人忽视农民,利用会党又不成功,为壮大革命力量,有不少人竟错误地认为:积聚革命力量“不如从地方士绅、富商大贾及青年学生入手。”(贺觉非《武昌首义人物传》(上),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04页。)武昌起义爆发后,革命党人立即向士绅们发出呼吁:“凡我绅士皆地方领袖。当尽保卫地方之义务,即当尽保卫地方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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