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者也。当是时当施何术以保卫之,曰‘组织民团而已矣!’”(《民主报》,1911年11月15日。)
其次,地主士绅势力在农村还有较深厚的社会基础,有的人甚至被老百姓被视为“地方领袖”。他们通过兴办义学和族学,掌握了地方教化大权,把他们的社会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渗透到农村社会各阶层,从而控制着农村社会的思想阵地。地主士绅还拥有大量的私产并通过掌握地方公产和家族公产形成了雄厚的经济基础,从而控制农村的经济生活,强化农民在经济上对地主士绅势力的依赖。他们通过参加地方行政管理,扩大他们的*影响,甚至倚官而治民,将赤裸裸的“横暴权力”转化为富有人情味的“长老权力”;他们还倚民以抗官,进而巩固自己的社会地位。革命党人在宣传活动中就曾提及地主士绅的社会影响,“凡地方之公事,大都由绅士处理,地方官有所兴废,必与绅士协议。绅士之可否,即为地方事业之兴废。”(张枬、王忍之《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0版,第一卷(下),第500页。)
地主士绅投机革命削弱了辛亥革命的民主革命性。著名的哲学家冯友兰先生对此认识颇为深刻,他说:“辛亥革命的一部分动力是绅权打倒官权,就是地主阶级不当权派打倒地主阶级当权派。”(冯友兰《三松堂自序》,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4页。)真可谓一语中的。
地主士绅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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