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宣布1913年召开国会后,为往自己脸上贴金,利用各种方式表示庆贺。立宪派中以张謇为首的少数人也感到满意,认为用“平和之办法能收效如是,已非始愿所及”[25]。但绝大多数国人对清廷极为不满,据参加请愿代表团并在京主办《国民日报》的徐佛苏回忆说,1910年11月4日,“各代表闻此乱命,亦极愤怒,即夕约集报馆中,秘议:‘同人各返本省,向咨议局报告清廷*绝望,吾辈公决秘谋革命,并即各咨议局中之同志为革命干部人员,若日后遇有可发难之问题,则各省同志应即竭力响应,援助起义独立’云云”。[26]这种不满情绪极为强烈,已把国人推向反叛朝廷的边缘。
代表们一方面要继续与政府斗争,一方面要商议善后问题。代表们以国会请愿代表团名义最后决定:
解散国会请愿代表团。朝旨要求解散,若不遵旨,必招干涉。请愿国会暂时已无效力。不如暂时解散,再请愿时,另行组织。
保留国会请愿同志会。作为请愿组织和担负向国民灌输宪政知识机关的同志会,非国会成立不得解散。
督促朝廷早日召集国会。采用各种方法,望朝廷于1912年春间或秋间召集国会。
人民要积极参预宪法、议院法、选举法、内阁组织法和官制的拟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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