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的是南方地区。如江苏,“兄弟析烟,亦不远徙,祖宗庐墓,永以为依。故一村之中,同姓至数十家或数百家,往往以姓名其村巷焉。”[25]徽州地区,“城乡聚族而居”,“家多故旧,自唐以来数百年世系,比比皆是”。[26]徽州各大宗族都按一家一族来建立村寨,形成一村一族制度。随着宗族的繁衍,有的虽然分居外迁另建村寨,也仍保持派系不散。清初人赵吉士曾记述道:“新安各姓,聚族而居,绝无杂姓搀入者。其风最为近古。出入齿让,姓各有宗祠统之。岁时伏腊,一姓村中千丁皆集。祭用文公家礼,彬彬合度。父老尝谓,新安有数种风俗胜于他邑:千年之冢,不动一抔;千丁之族,未尝散处;千载之谱系,丝毫不紊。主仆之严,虽数十世不改,而宵小不敢肆焉。”[27]这番话,道出明清时期徽州宗族组织的典型情况。
徽商与宗族势力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徽商经营的原始资本,大多与宗族有关;徽商所雇佣的伙计,大多为族人;由于宗族势力在资金与人力上的支持,使徽人经商之势历久不衰;徽商在竞争中的进一步发展,如建立商业龚断、展开商业竞争、控制从商伙计等等,更是离不开宗族势力的支持。宗族势力促进了徽商的发展,徽商资本反过来也强化了宗族势力,支持了宗族组织的许多种事业与活动[28]。
在众多的江南家族中,普遍保持有一种重视文化的传统,有浓厚的尚文风气,它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这种传统与风气,得到了徽商的鼎力襄赞。
首先,广置族田。族田是家族的公共财产,包括义田、祭田、祠田、学田等,它除了为祭扫祠墓、迎神赛会、增修族谱提供费用,为赡济贫族、解决其衣食之困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用项,便是资助开办义塾,解决族人子弟的笔墨膏火之资,并为族中优异子弟提供科举应试的费用。如安徽婺源太白潘氏在明代合族建置义田百亩,“开太白精舍,供族内子弟入学”。清代,潭渡孝里黄氏宗族也从祠产中“开支修脯,敦请明师,开设蒙学,教育各堂无力读书子弟”[29]。皖省人文之盛,与族产所起的作用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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