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朝鲜族迁入中国东北,最早在明清之交。后金对明战争中,为了解除“后顾之患”,两次征讨朝鲜,掳掠大批朝鲜人。自康熙年起,清对东北实行封禁政策,但朝鲜边民不顾生命危险,继续犯禁迁入图们江、鸭绿江以北挖参捕鹿。至清末,朝鲜北部频发天灾,朝鲜边民又大量逃往中国境内。总之,清代朝鲜人迁入,陆陆续续,时多时少,从未间断过。
19世纪80年代,清廷发现众多朝鲜边民在图们江以北开垦土地,起初令其限期回国,然朝鲜边民在此安土多年,不愿回国,在这种情况之下,清廷只好对朝鲜边民开垦之土“清丈升科”、“领照纳税”,并令“发易服”,视其为“中国民”。就此,本文拟探讨清季朝鲜人迁入我国东北的过程和清廷对朝鲜垦民所采取的土地政策。若有不妥之处,请予斧正。
一、清末朝鲜灾民犯禁迁居中国境内
从历史上看,朝鲜人自由来往图们江、鸭绿江两岸的历史较早。但1627年“江都会盟”之后情况就大有不同。“江都会盟”约定,“今后各遵约誓,各守封疆”①,并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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