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工作结束后,开始按耕地上中下三等分别征收粮食。根据历史资料分析,乌鲁木齐地区所纳田赋比乾隆嘉庆时期降低27.31%到68.85%[15]。摊丁入亩、分等科粮,对封建主和农民一样,一律按其占有田亩多寡好孬科征税粮,虽然单位征收标准降低,但原先占有大量田亩而又不纳税粮的封建主也得完纳税粮,结果必然是,国家财政收入增加了,而占有土地不多的农民实际负担减轻了。总之,以建省为中心的社会*经济制度的改革,既加强了与祖国内地在*上经济上的统一,又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生产力,从而为清朝统治最后时期新疆政局的稳定提供了保证。《剑桥中国晚清史》认为:“这一制度革新成了中国边疆史上的里程碑”[16]。这样的评价并不过分。当然这种变革仍有其不彻底性。哈密王的世袭领地依然完整地保留下来。该地的“改土归流”问题至清朝覆亡也未解决。1907年哈密吐尔巴克事件发生,标志着哈密地区将转为变乱的多发区,这在民国新疆史中得到证明。
综上所述,围绕军府制下的伯克制的建与废表现为分两步走的“改土归流”过程,本质上是生产关系的调整变革,它对新疆政局的发展有着决定性作用。
2、来自境外的入侵,引发或加剧新疆动乱。
清朝统一新疆伊始,由伊犁往西广大草原地区为哈萨克各部落游牧地,喀什噶尔附近及天山西部山区为柯尔克孜各部落游牧地。清朝政府以哈萨克、柯尔克孜为新疆西境边塞卫士,如魏源所言:“新疆南北二路,外夷环峙,然其毗邻错壤作我屏卫者,唯哈萨克、布鲁特(柯尔克孜)两部落而已。[17]”直至18世纪末英国殖民者还在苦心经营恒河中下游及其附近地区,而俄国殖民者的实际控制线尚在奥伦堡——彼得罗巴甫洛夫斯克——斜米巴拉金斯克一带,离中国西部边界都很遥远。在俄英殖民者之间的新疆以西的亚洲腹地是大大小小各行其是的汗国、邦国、部落,它们大都以依附、朝贡等方式与清朝建立友好、密切的*经济关系。
19世纪初,在与喀什噶尔西境柯尔克孜牧地相邻的费尔干纳盆地,由乌兹别克族建立的浩罕汗国迅速崛起。它不仅在*上逐渐脱离了对清朝的依附,而且出于垄断控制通过喀什噶尔东方贸易的野心,加紧向清朝边境及至喀什噶尔地区多方渗透。嘉庆末年,浩罕封建主一再试图把自己的征税官派到喀什噶尔收取商税。这种侵犯中国主权的无理要求,理所当然地遭清政府的严词拒绝。浩罕一带滞留了一些亡命和卓后裔,一向为浩罕封建主不齿,浩罕称他们为“无赖”、歹徒”。但是由于对清政府的日益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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