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草原包括东北三省的西部和内蒙东部的赤峰市、哲里木盟、兴安盟和呼伦贝尔盟的草原。它位于我国温带草原带的东北部,也是欧亚大陆草原区的东侧边缘。东北草原根据自然特点(气候、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土壤和植被等)可分为3大片草原:科尔沁草原(哲里木盟、赤蜂市、辽宁西北部)、松嫩草原(吉林西部、黑龙江西部、内蒙兴安盟)和呼伦贝尔草原(呼伦贝尔盟)。东北草原的突出特点是水草丰美,生活在东北西部草原地区的少数民族依赖肥美的草原长期过着“追逐水草”的游牧生活。直到明清时代,东北西部草原地区仍然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观。但是,清代以来,随着蒙地的开放和草原的开发,草原植被遭到破坏,草原退化、荒漠化和盐渍化日趋严重,草原开发付出了沉重的生态环境代价。
一、清代蒙地的开放与开发
清代东北的西部草原地区,属于蒙古游牧区。对于这个蒙古族聚居区,清政府实行了盟旗管理体制。所谓盟旗制度,是在蒙古族原有的氏族部落基础上,参照满族八旗的组织原则,在每部之内以旗做为军政合一的基本行政单位,旗设札萨克(旗长)统率全旗。旗下设佐,每佐旗一般拥有150丁。相邻的部旗,编组为盟,设盟长一人,一般均由盟内旗长中产生。清政府在东北西部草原蒙古族居地设立了哲里木、伊克昭、卓索图三盟,地域范围包括从呼兰河中下游以西、嫩江下游地区起,向南直到古北口、喜峰口的广大地区,共分14部、26旗、901佐。
清政府将蒙古各部“编入旗伍,安插牧地,赐以牲口”(注:《光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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