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的特权,在长期的*运动中,耿既能够应对来自村民的不满、内部的争斗,也能应对来自上级整肃,“五公在*上强大的一个原因是,邻居和宗族关系已形成一个建立在个人权力网络之上的、稳定的、全村范围的联盟,相反,在国家发起的各种警戒运动中弄得四分五裂的村庄,仍停留在软弱无权的地位。”20 “五公村的模范地位靠着与掌握各层权力的干部们的关系网才得以保留,这些干部们控制着稀缺的资源。”21
赐惠少数、排斥多数是新中国政权中上下级关系的一个不成文的准则,这一准则暗示:每个人或地方都可以成为被赐惠的对象,只要他或他们努力——努力按上级意志行事。实际上被赐惠的永远都是少数,因为上级掌握的资源是有限的。成为典型的人或地方要保持或巩固与上级的特殊关系,没有成为典型的人或地方还会继续努力,试图争夺上级的恩惠。对上级恩惠的争夺使得地方的当权者可以完全不顾当地居民的利益,而仅仅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讨好上级。讨好上级的最好办法就是按上级的意愿行事,向国家提供更多粮食等各种农副产品,这样做的结果就使得新中国的地方国家政权中的各级干部完全沦为一种“赢利型经纪人”:——讨好上级才能获得自己的利益,只有更好地满足上级的要求才能讨好上级;更好地满足上级的要求意味着对当地居民的更多榨取,这也是1960年前后中国大陆发生严重饥荒的一个重要的原因。阿马蒂亚.森的解释是:饥荒是专制政权的必然结果,而民主政体充其量只带来营养不良,“确有证据表明,当饥荒正达到顶峰时,中国官方还在错误地相信他们有超过实际拥有量1亿吨的粮食”。22在毛泽东时期,甚至是在改革以后,中国的各个地区、各个行业涌现出了无数个大大小小、这样那样的“先进典型”,这些的典型实质上就是一种“赢利型经纪人” 树这些典型的上级收获的“政绩”,典型收获的则是“名与利”。
比五公出名晚、但名气更大的大寨,就有更多的人进入了“赢利型经纪人”的队伍:“大寨公社的农民中,有二十人走出山门,掌握了县一级的地方权力。昔阳县涌现的‘大寨式干部’则被调往其他县里担任要职,其中五十人进而掌握中央以及省一级的权力。这些人构成了七十年代人民公社盘根错节的权力体系,拉起大寨的旗帜为所欲为。”23当然,在昔阳不光是有人受惠,遭殃的也大有人在,“在1966年到1978年的十二年间,在这个小县死于‘全面专政’力量之下的人命共计有一百死十一条。伤者不计其数。”五公和大寨都是地方国家政权典型,其他地方都要向他们学习,各级地方国家政权的权力构造和运行法则是一样的,区别只是当权者受上级权力庇护的有无、多少而已,这仍然是一种经纪体制。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说,毛泽东时期中国的地方国家政权依依然是内卷化了的,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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