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产生、发展和衰亡的客观运动过程,运动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定性,是客观存在。发展与衰落是事物存在、运动趋势的两种背向运动。城市“是直接从生产中得来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8页。),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存在于客观世界的一个社会文明载体。因此,它与其他客观存在物一样,有其自身发展演变的规律性。同时,它与其他事物一样,也必然有一个产生、发展和衰变的历史过程。城市的衰落从本质上讲代表着一个城市发展周期的结束。
综观近代中国城市的研究现状,据不完全统计,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末,中国大陆出版的有关近代城市研究的专著和资料集达500余部,相关文章上千篇(注:曾业英主编:《五十年来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307页。)。这些研究成果涉及近代单体城市研究、近代区域城市研究、近代城市整体研究、城市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个层面的研究,还包括近代中国城市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的突破性进展等诸多领域(注:何一民:《五十年来的中国近代城市史研究》,曾业英主编:《五十年来的中国近代史研究》,第330、331、336、338、307页。)。随着近代中国城市史研究的逐步深入、研究领域的不断拓展,关于近代中国衰落城市的研究也已越来越引起学术界的重视,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这一课题的研究,已先后取得了一系列颇有见地的研究成果,某些研究已具有突破性进展。在此仅就近十年来的研究状况略陈管见如下。
一、关于城市“衰落”概念的界定及其特征
关于这一问题的系统研究,截止目前其研究成果甚少,所能见到、且较为全面地阐释这一问题的,仅有吴相利的《论城市的衰退与复兴》。吴文认为:所谓城市发展过程中的衰退现象是指“城市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在文化、社会、建筑及经济等方面出现的停滞、倒退和衰减,亦或是在与其他城市比较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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