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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32:47  来源:不详
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94页。)就王韬、薛福成等人的言论看,毫无疑问应归于前一种人。因为他们在本质上是爱国的而非卖国的。

    晚清时期,均势原则虽然往往成为某些实力派大员(比如李鸿章)对外妥协的借口,但亦有利用这一原则为中国争回利权的外交事例,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当属19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中俄伊犁交涉。

    1871年,沙俄趁新疆动乱之际,悍然出兵占领了我国伊犁地区,妄图长期霸占。1878年,在左宗棠以武力收复天山南北两麓的大好形势下,清政府派崇厚赴俄举行收回伊犁的谈判。结果,昏聩无能的崇厚在沙俄的诱逼下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里瓦几亚条约》。消息传出,举国哗然。清廷部分官员与知识分子强烈要求拒绝接受条约,严惩崇厚。他们对当时的国际形势进行分析后指出,“兵端一起,商务必因之窒碍。在中国之商务,英为巨擘,普美次之,苟两大交兵,旷日积时,列国必不能允待,当必从而图之”。只要英美两国肯“据万国公法以与之争,俄人当不敢轻举而妄动也”(注:王韬:《补上郑玉轩观察》,《弢园尺牍》卷12,第2122页,光绪二年铅印。),因而建议清政府利用这种均势,改派使臣,重开谈判。随之清政府任命曾纪泽兼任驻俄公使,赴俄谈判。在谈判过程中,曾纪泽一方面抓住这种复杂微妙的国际局势,努力做好争取世界舆论的工作;另一方面也讲究外交策略,既依据国际公法据理力争,又不给俄人以挑畔的口实。最终取得了谈判的胜利,签订了中俄《伊梨条约》,亦即《中俄改定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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