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得到清政府允许,迁回南海原址[76]。仅此一例,便知在中国办实业的艰难。本来,华侨受西方文明影响,办实业的愿望比国内居民强一点。民国间编著的《同安县志》说:“究之邑人士,侨居海外,美雨欧风,涵濡有素,国体变更而后,侨民多欲汇资以整理祖国,使政府能广招徕,实力而保护之,则同邑僻处海疆,以之振兴实业,指顾间耳”[77]。同时期修纂的民国间编著的《同安县志》也说:“往南洋谋生,得资较厚,故(县人)弃难而趋易,近年颇有提倡实业者”[78]。华侨想办实业,比清朝政府较注意于此的民国政府尚不能向华侨提供适宜的社会条件,清朝就更谈不上了。两广总督李鸿章询问张振勋,如何在地方上兴利,张回云洋钉利用量大,现时市场是香港货,不妨办机器厂生产[][].及至让他来主办,他却不答应,原因是官办厂,先设庞大机构,用人多,效率低,一个钉子生产不出来,资本已耗去大半,加上官吏回扣冒领等弊端,哪里能够获利[79]。张振勋把官办企业的积弊看透了,深知不会有好结果。事情的表象似乎是张振勋出尔反尔,其实他是反对官办企业,希望由民间来办。可是清朝政府又不准民间办厂。华侨少办实业,根本原因还在清朝政策和制度上。
1893年清政府改变华侨政策,有两个目的,一是为吸收华侨的钱财。1876年清朝派福州船厂提督蔡国祥率领扬武火轮炮船巡视南洋,次年在新加坡设立领事馆,此后两广总督张之洞委派王荣和等到南洋考察华侨事务,海军提督丁汝昌主管巡洋事宜,清政府与西班牙交涉在菲律宾设立领事馆。清朝这些行动的目的,参与其事的张之洞说是:“不外保民、集捐二事,而以保民为首要。诚能为民兴利除害,则民情爱戴,自无不急公慕义,踊跃输将”[80]。保民虽重要,但对清朝政府讲,还是在于达到“集捐”的目的上。事实是随着蔡国祥的巡洋,左宗棠派人到南洋推销海防捐。以后清朝中央和地方政府派员去南洋募捐的事频频发生,1907年农工商部侍郎杨士奇为钦差巡视南洋,向华侨集资,宣统中陈宝箴又为办漳厦铁路到爪哇招股筹资。华侨是海外孤儿,见有中国官员访问,高兴异常,增强对祖国的感情,“捐集巨款,踊跃乐输”[81]。对华侨的捐饷捐赈,清政府给予“封衔领顶,以志荣幸”[82]。这就是说,清政府以忠君报国思想和虚衔荣誉引诱华侨捐献,华侨的勤于捐助国内公益事业,盖源于此。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