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晚清南洋华侨与中国近代化 |
 |
时间:2007-3-10 10:33:00 来源:不详
|
|
|
另一个目的是保护侨民,与西方殖民者争利。华侨在南洋遭到西方殖民政府的迫害,谋生与生活方式的选择受到种种限制,到了十九世纪八、九十年代,西班牙殖民当局还不许菲律宾华人行医卖药,荷印政府不准华人穿西装,以免华人冒充其他族人,不易识别;法国殖民当局向安南华侨征收进口、出口、招牌、地基、房屋、身口等六种捐税,却不向日本侨民征收。菲律宾、印尼华侨被屠杀的事件屡次发生,清朝政府以其是化外之民、孽由自取,不向荷、西殖民者采取报复行动。到了薛福成提出取消海禁旧例的建议时,认识不一样了,他在奏疏中说,荷、英等国招募华人开辟荒岛,是“借资于我”,而我政府不联络华侨,是“不能借资于彼”,如今应当改图更张,不以化外之人视侨民,联络之,以“收桑榆之效”——从西方英、荷诸国取利[83]。这样,在对华侨政策中,含有了保护华侨的内容,同时有了与西方殖民者争利的竞争意识,这是对华侨政策的一大转变,具有进步意义,可惜的是清朝认识太晚了,加之国力虚弱,哪里能同列强竞争,也就无从保护华侨。南洋华侨性命财产得不到清朝保护,怎么能希望华侨为国出力,回国办实业,促进祖国近代化呢?设若有此要求,未免太不近情理,那只能是大皇帝子遇万民的思想。
综而论之,晚清南洋华侨以金钱维护国内旧秩序,鲜能促进近代化事业,有其自身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清政府的华侨政策和社会黑暗势力的结合,迫使华侨不能兴办有利于近代化的实业,而导致华侨的那些不利于近代化的思想意识,也是受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和清政府宣扬的结果。
五、结束语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