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护什布;镶蓝旗第三参领的第一佐领,牛录额真为辉发人莽库;镶蓝旗第五参领的第十佐领,由哈达地方人丁组成,牛录额真为孟阿。这些佐领多数又隶属“下五旗”。牛录额真多是率众来归之人,其牛录成员则为原部落族人。其它被征服之人则由新属牛录额真管理,如正红旗第二参领的第八佐领,由乌喇地方人丁组成,其牛录额真为苏完人拜都。将他们“分隶八旗”,以便于控制。
对于东海女真编设牛录,努尔哈赤采取了比较宽容的政策,基本保持了其原部族形态。《八旗通志》属于东海女真的佐领有:镶黄旗第四参领第十四佐领,由宁古塔地方人丁组成,牛录额真为僧格;正白旗第一参领的第十三佐领,由那木都鲁地方人丁组成,牛录额真为喀克笃礼;正红旗第五参领的第十三佐领;镶白旗第一参领的第九佐领,由瓦尔喀地方人丁组成,牛录额真为纪布喀达;镶白旗第三参领的第十七佐领,由瓦尔喀地方人丁组成,牛录额真为瓦柱;镶白旗第五参领的第十五佐领,由尼马察地方人丁组成,牛录额真为雅尔那;镶红旗第一参领的第十四佐领,由尼马察地方人丁组成,牛录额真为胡球;镶蓝旗第二参领的第十一佐领,由瓦尔喀地方人丁组成,牛录额真为额蒙格。
上述佐领之外,还有东北边区索伦等的民族所编成的满洲八旗佐领,及康熙时期编立的新满洲佐领。《八旗通志》属于索伦等部族编成佐领的为:镶黄旗第五参领第一佐领,系崇徳五年将索伦人丁编为半个牛录,后因人丁滋盛遂编为一整牛录,牛录额真为布克沙;正白旗第一参领第十二佐领,系康熙元年以索伦地方来归人丁编立,牛录额真为布吉尔岱;镶蓝旗第五参领第十五佐领,系以索伦、瑚尔珲、鄂尔珲、瓦尔喀、呼尔哈五处人丁编立,初以孟甲管理。属于新满洲的佐领为:镶黄旗第一参领第十四佐领,系康熙十二年初编新满洲四十佐领之一,牛录额真为札努喀;镶黄旗第一参领第十五佐领,系康熙十二年始编新满洲四十佐领之一,牛录额真为二珠;正白旗第四参领第十五佐领,系康熙十三年初编盛京新满洲四十佐领之一,牛录额真为奇木纳;正白旗第五参领第十佐领,系康熙二十一年将新附满洲编为半个佐领,后增以盛京人丁为一整佐领,牛录额真为巴当阿。
(二)部族姓氏的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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