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汉军”既然一同被编在八旗之下,享有与“八旗满洲”同等的地位,即应被视为满族。〔46〕这一论断为我们正确理解八旗内部满、蒙、汉三固山的关系提供了一把钥匙。如果将八旗蒙古、汉军排斥在八旗之外,各成系统,那么,无论清朝统治者如何号召满、蒙、汉同为一体,也势必难以融合成为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在满族国家的发展过程中,不仅有满族的汉化,同时也有大量蒙古、汉人的满化。没有后一点,单凭原有的女真族人,是无法征服明朝,进而统一全中国的。
八旗(八分、八家)构成后金—清国家中最高的相对独立的社会集团,人口财产隶属于一旗之王、贝勒,这一法律表现的经济原因,则是八旗各自独立的经济构成了社会的全部基础。此外的国有经济,不过靠八家捐出。但终皇太极之世,清朝未能建立起强大的国有经济。入关之前,皇太极之所以未能将八旗诸王、贝勒的势力彻底削弱,根本原因即在于此。入关以后,掌握了全国经济,方才有可能最终战胜八旗王、贝勒、贝子、公等。不过,这是以后的事情了。
由于国家缺乏有力的经济财政基础,故国中一有缓急,皇太极也只有仰仗八家调剂。天聪六年,“上以大凌河新附人众,计国中无问官民,计口储粮,有余悉输官,视市值记籍,徐为之偿;有余粮不输者,许家人告发。”皇太极企图以断然措施,将八旗经济纳入国家控制之内,但当时的汉人官员就已经指出这条路走不通。〔47〕从以后的史料中,也未见有因多储不售而受告计者。崇德元年十月,国中不充,皇太极又宣谕君臣:“尔等有粮之人藏粮,必待粮价腾贵方肯出粜,此何意耶?今当各计尔等家口足用外,其余粮即往市粜卖。恐有粮之家拒不粜卖,先令尔八家各出粮百石于市中发卖。”〔48〕这种强制手段,恐怕也只能奏效于一时。所以,次年闰四月,阿济格征朝鲜获皮岛储粮六百余石,皇太极限令“运至东京,赈济贫若无粟之民。若不足,令各牛录下有粮之家均卖与本牛录下人,取其值,或借给取息。如再不足,各旗王可周给之。”〔49〕归根到底,还得依赖各旗王、贝勒、贝子、公解决本旗的生计。崇德以后,国家权力机构已牢牢控制在皇太极手中,大清国的大计方针无不按其意志确定,然而各旗仍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各自旗主贝勒领域。皇太极在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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