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7年5月23日),他明确指出:“地方官禁止条约内,将天主教同于白莲教谋反字样,此言太过,着删去。”[4]
二十八年(1689年),康熙南巡。途中,他遍寻教堂,召见传教士。这实际上是他对各省天主教状况的一次实地考察,是在广大臣民面前公开表示他对天主教的兴趣与好感。
三十一年(1692年),康熙颁布了著名的“宽容敕令”,公开解除了禁教令,允许传教士在中国自由传教。这道敕令,在入华传教士的眼中,它标志着天主教在中国的“黄金时代”的到来。但实际上,它的含义是耐人寻味的。它着重强调传教士为清廷做出的贡献,并没有对天主教这个宗教做出好评。它仍然属于“因人容教”,带有酬谢的意味。
不过,康熙的思想并未停留在一个地方。随着他与传教士关系的发展,他对天主教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他曾为教堂亲题匾额、对联、诗词。从这些文字看来,他不仅对天主教教义有一定的了解,而且可以说已有认同的迹象。
在他看来,儒学讲苍天、上帝。天主教讲天主,与中国的儒学并不矛盾,至少与中国的天道思想是相近或相似的。他多次说过:“尔天主教徒敬仰天主之言与中国敬天之语虽异,但其意相同。”[5]
然而,传教士内部的礼仪之争却使这一局面迅速逆转。为了便于在中国传教,以利玛窦为首的一批耶稣会士顺从中国礼仪,对教徒的祀祖、祭孔、敬天均不禁止,并以天或天主来称上帝。但是,一部分传教士则斥为不当。康熙末年,礼仪之争达到高潮。康熙帝深切地感受到天主教与中国儒家思想的严重对立。他对大臣说道:“汝等知西洋人渐渐作怪乎?将孔夫子也骂了。”[6]
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教皇克莱孟十一世派特使多罗来华,发布禁条,实行干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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