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民族部落展开积极进攻,迅速扩大着自己的统治范围。经过西征蒙古、东伐朝鲜,以及多次对明朝的胜利用兵,到皇太极统治后期,其统治范围在从原有的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地区的基础上,发展到北至外兴安岭,东抵鄂霍次克海、库叶岛,西到贝加尔湖,南达日本海的广袤地区。皇太极在积极进行军事扩张的同时,对于内政的汉化改革也在紧锣密鼓地展开,并取得胜于乃父的显著成果。
发展牧猎与农业并举的经济政策
皇太极在经济上是采取发展牧猎与农业并举的政策,但对后者的关注日益加强。他多次发布发展和保护农业的政令,强调“工筑之兴”不应“有妨农务”,要求军民“专勤南亩,以重本务”[33],“务农积贮,为足食之本”[34],体现对中国传统的“以农为本”经济观念的认同。他还下令禁止宰杀耕牛,保护农业生产力,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田畴庐舍,民生攸赖,劝农讲武,国之大经”[35]的治国方针体现了“耕战”精神。
“仿效明制”和文武并重的*策略
在*方面,皇太极本着“仿效明制”和文武并重的原则,对乃父遗留下来的带有明显氏族痕迹的*体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使后金*制度更加适应封建化发展的需要。
努尔哈赤时期的后金政权*体制结构比较简单,主要以兵民合一、文武不分的八旗制为主体,各部门要职全部操纵于满族贵族之手。皇太极即位后,接受汉员宁完我等关于“设六部,立谏臣,更馆名,置通政,辨服制”[36]的建议,果断地“定官制,设立六部”[37],设置谏臣言官,把文馆改为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内三院的职掌,不仅比以前的文馆扩大了职权范围,粗具日后内阁的规模,而且还包括了以后设立的翰林院、詹事府等机构的职能[38],便利了皇权集中。随着中央六部和内三院的设立,皇太极对官民服制、官员祭丧制,乃至官场言语书词等,都本着效仿中原王朝“明尊卑,辨等威”的原则进行了改革和规范。
天聪六年(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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