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多朵之孙斩于抚顺教场之事为例,表明决不纵容部下劫掠,始终是遵守大明国法的。
第四,为帝效劳,查捕汉人盗贼。明巡抚令努尔哈赤将窃取牛马逃个女真境内的汉人盗贼押送归还。努尔哈赤既乘机表功,列举万历三十六年查获两名汉盗送征抚顺之事,说明信守誓言,忠于明帝,又保证要继续侦察,一有所知,即照样擒捉押解。据明人记载,努尔哈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确曾为明效力,多次送还被虏汉人及牛马牲畜。
第五,听从帝旨,效忠于明。努尔哈赤多次表白自己是忠贞恭顺,为明帝看边出力,听从明廷驱使。在“七大恨”中,努尔哈赤一开始就大讲“我祖宗以来,与大明看边,忠顺
有年。……我祖宗与南朝看边进贡,忠顺已久”,他自己也是“忠于大明,心若金石”。
所谓忠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遵守帝命,服从巡抚裁处。万历二十七年,努尔哈赤攻灭海西女真哈达部,杀其贝勒蒙格布禄(明书记为猛骨孛罗)。明帝不满,遣使谕告说:“汝何故破哈达,掳其人民,今可令武尔古岱(蒙格布禄之子)复国”。努尔哈赤遵旨,于万历二十九年七月,“职抚顺关外,誓抚忽答保寨”,送武尔古岱友其旧部回归故地。
万历四十一年,努尔哈赤率军攻取叶赫十九城后,叶赫金台失贝勒奏于明廷,明帝一再道使,谕令努尔哈赤不许进攻叶赫,努尔哈赤虽然不满,但每次都表示遵从帝命,声称愿意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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