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杂居共处之中。与此同时,努尔哈赤又源源不断地迁徙大批女真人进入辽东,“以其部属分屯开(原)、铁(岭)、辽(阳)、沈(阳)”4。为了解决这些大量内迁的满族人民的吃住问题,努尔哈赤于天命六年(1621年)11月又下令:“辽东地方的尼堪(指汉人)的房屋与诸申(即女真人)合住,粮食同吃,分田耕种”5。这种强制满汉人同住、同食、同耕的办法,实际上是要汉人民户供奉满人的吃住,要将家中“有多少斛、多少升(粮)如实报告。按诸申的人口计算,一个月每人给四升粮”6。这样势必大大加重了汉族人民的负担,激起汉族人民的强烈反抗。
为了控制、镇压汉族人民的反抗,努尔哈赤采取将部分新征服地区的汉人迁离故土的办法。其中一部分汉人被迁移到满族的故乡。因为大量女真人随军或迁移到辽东,这样就需要大量的汉人去填补。因此,努尔哈赤下令,已经入居辽东的“诸申的房屋、田地、粮食,全部交给移来的尼堪”7,用以安置这些迁离故土而来塞外的汉人。另外一些汉人则被迁到满人居住比较集中、或者其统治势力容易控制的地方。1621年7月,努尔哈赤在辽东的脚跟尚未站稳,镇江、汤站、险山诸堡的汉人就开始叛逃,投奔据守辽东沿海诸岛的明将毛文龙,引起了努尔哈赤的警觉。于是,他立即下令“迁镇江沿海居民于内地”,“迁金州民于复州”8。天命七年(1622年)占领广宁城后,“以河西所降各城堡官民移之,渡河至辽东(此指辽阳一带)”9。这时的辽阳已成为后金的统治中心,把大量汉人迁来辽阳,是为了便于控制,有利于巩固后金政权的统治。天命八年(1623年)复州的汉人叛逃,先是大规模屠杀,然后又将这一带汉人迁到早已迁居了大量满人的海城、鞍山,再将这一带的部分满人迁到复州等地。天命八年(1623年)7月,阿敏贝勒发给的文书中要“四十四村、一百二十九户”的汉人住到满人集中居住的耀州、海州、牛庄等城镇及其附近的村屯,除其中“秦守备管辖的作席、桶的五村十一户”10,属于有特殊技艺专作记载外,其他汉人身份不明。但据1624年正月,努尔哈赤有“在析木城、金塔寺、甜水站、威宁营的城的周围十里、十五里有粮的人都进城居住”11的指令,我们可以据此推断这“四十四村、一百二十九户”的汉人中绝大多数都是“有粮的人”,即富人,或是有功于满人、得到满人信任的人。其中像王秦顺、吴扬凯那两户汉人,令其住在“耀州北的布兰泰牛录的诸申住的赵家庄”12,无疑属于后者。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