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粮的穷人,后来努尔哈赤竟然下令屠杀了。那些免于屠戮的幸存者后来也都作了满人的“包衣”,亦称“阿哈”(即奴仆)。他们对于主人处于严格的依附地位。他们的身份是世袭的,永远被剥夺了应试的权利,亦可被主人转赠和买卖,他们处于满族社会的最低层。
对于那些强制隶入八旗的汉人,尽管他们的户口隶于八旗,但他们与入居辽东以前的八旗中的汉人不一样。对于户口编入八旗的辽东广大汉区的汉人民户,努尔哈赤规定由八旗派出官员管理。天命七年(1622年)四月,努尔哈赤命“在各旗分驻的地方,任命该旗的人为官员;原来在那城管辖下的地方的人,无论什么消息,都要听从任命的官员,兵仅服从该管的额真”16。按照过去八旗制度规定,兵、民同属一个额真管理。八旗属下户口,既是兵户,又是民户。而现在兵丁和民户是分开管理的,兵丁仍归原额真管理,而户口隶于八旗的汉人民户,由八旗派出官员管理。尽管如此,但辽东的广大汉人和满族八旗丁口,都在八旗官员的统领之下,同一个政令,努尔哈赤*体制一体化的目的是达到了。
其三,生产方式方面的一体化政策。
努尔哈赤在1621年进入辽东地区以后,颁布了“计丁授田”,实行“按丁编庄”,这是对女真社会生产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也是在生产方式上满汉一体化政策的重要步骤。
努尔哈赤早在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就根据明朝辽东地区的屯田制,在女真社会中,局部地推行牛录屯田制,以每牛录出丁男10人、牛4头,专门在空旷土地上垦荒耕种,以收获的粮食储于官仓,以备食用。这种牛录屯田制是带有封建农奴制性质的。这说明在进入辽沈以前,女真奴隶制中已经出现了封建制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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