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隆二人,年、隆不去,终留祸口。只有先解决年、隆,才无所顾忌,放手翦除诸弟。雍正与诸弟,过急则不过毁誉;而于年、隆过缓则恐泄天机,是以知诸弟可缓而年、隆决不可缓。盖雍正之立,年、隆二人之功为最,年以四川陕西总督为胤祯副贰,掣肘胤祯。胤祯被召回京,束手就缚,年之力也。而隆于康熙暴卒之际,榻前受命,口衔天命,“一言而定大计”,使雍正入承大统,则隆之功又在年之上。二人有此奇功,君臣之间不免得意忘形。隆供词有“白帝城受命之日,即是死期已至之时”。年之无状更甚于隆,有云:“今日之不负皇上(康熙),即他日之不负王爷(雍正,年为雍府下人)”,被斥为“无法无天”。拙文认为这些话只有放在合谋夺嫡中才能得到解释,所以不同意年、隆之死起于雍正继位之后的君臣冲突,并认为年、隆之被诛,诚为不可避免之事。盖年、隆皆为反复无常之人,非得其力
不足以成事,而对于其人则早有戒心,用毕即杀之除之,早已预有成算。即使二人恭顺自矢,亦绝难免一死。但有些学者对年、隆之死提出不同意见,而我至今仍坚持自己50年前的这一看法。
雍正继位是否篡立、夺嫡,还是具有合法性的继位之君,关键在于康熙之死是否确有遗诏传位于雍正。80年代中,拙作《清圣祖遗诏考辨》29一文,根据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遗存的两份满汉文合璧的康熙《遗诏》原件,又使我得以重新探讨50年前的老问题。大家不要忘记一个重要史实,即顺治逝世之际,
曾以遗诏形式传位康熙。顺治死于天花,仓卒之间仍有遗诏,即使遗诏是由人增删改写的。康熙无遗诏制定,很难相信为一种正常情况。但这份遗存的所谓康熙《遗诏》经过了仔细勘校,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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