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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极处理满汉民族关系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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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33:4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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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常事,“各堡逃亡汉人,有二百名者,有一百名者,有八、九十名者”(30)。一个村逃亡汉人达一二百名,这是一个很大的数目了。对待逃亡汉人,皇太极即位当年就下令,“已逃被获者,处死。”(31)1641年(崇德六年)皇太极再次宣布“自兹以后,有从三城(锦州、松山、查山)内逃者,十五岁以下准留为奴,十六岁以上勿赦。”(32)皇太极以残酷的屠杀政策来镇压汉人的逃亡。1636年(天聪十年)皇太极明确规定,以捕逃汉人多少作为官吏黜陟的标准。当年驻守盖州、海州等八城官员伊勒慎等就捕获了逃亡汉人一千九百二十九人。(33)为此,伊勒慎得到了升迁。皇太极的上述举动都是发生在两军对垒、与明王朝争夺天下的关键时期,胜负兴亡决于战略战术的运用和战场上实力的较量。皇太极出于夺取大明王朝政权的目的,采取了迂回战术,深入明王朝统治的腹地,骚扰杀掠,从而打乱了明王朝的阵脚。从战术说,皇太极是高明的,确实给腐朽的明王朝以沉重打击。但是,由于错误地采取了野蛮的杀掠政策,激化了矛盾,导致了广大汉人的群起反抗,以致入关以后,山东、河北等地广大汉人仍旧不忘皇太极当年的过失,对清朝统治采取激烈的抵制态度。这一点是皇太极始料所不及的。 一方面学习汉族先进的封建文化,另一方面又固守满族的传统文化和习俗;一方面强调满汉一体,另一方面又竭力强化满族的民族意识;一方面强调“恩养”“宽待”汉人,另一方面又数次入关大肆掳掠、屠杀汉人;残酷镇压汉人的反抗斗争,这就是皇太极时期处理满汉民族关系的政策。这一政策既有利于满汉民族之间互相渗透、共同发展的一面,又有民族压迫、民族歧视的一面,前者是其政策的主流,后者为其局限性所在。因而,从总体上看,皇太极时期处理满汉关系的政策是明智的,其政策的另一面,那是历史铸成的。皇太极无论怎样高明和有远见,都不能超脱历史的臼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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