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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19世纪中期战乱之前安徽双重统治的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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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46:0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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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族人得召集会议于宗祠处分之。或罚以金钱酒席,或责以杖,重且至于绞死。[24]在地方守法纳赋、安民缉盗两件大事上,宗族组织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谯国曹氏家训有:“君臣之义通于天地”,“朝廷法度,是人宜守”。我族“但有一命之托寄,务为忠良,上不负天子,下不负庶民”。[25]香山戴氏族规有:“钱漕乃天庚正供,凡族中有田亩者,每年夏税秋粮早为完纳,毋得逋欠致于差追。如敢违抗,概治以家法,并速令清完。”[26]馆田李氏家法有:“吾人安居粒食、享太平之福者,皆朝廷所赐也”。“倘有奸猾鄙吝,昧奉上急公之义,拖欠不完;又或与他人应完之课兜揽入手,而设计侵欺……亟宜于祠内责之,使之改过,不罹其罪。如强项执梗,不肯俯服,即送官究治。”[27]完赋之期,巨姓旧家大都裹粮而往,“以误公为惧”。[28]等等。 而各个宗族也同样是同质、进行相同生产活动、彼此没有多少相互依赖性的组织,只是出于共同的经济利益及需要,依靠共同的经济活动、公益活动、信仰文化和所服从的共同的权力联系在一起,产生互动共生的关系,超越本族、组成各族联合的乡族组织,形成彼此有别又有联系的区域社会。 19世纪中期以前,从共同的经济活动看,安徽基层社会在宗族系列中起区划和联系作用的是市场网络及水利设施。 市场网络中最基层的是遍布城乡的“市”,市是在商品交易基础上形成的市场和居民点。每一个市都有自己的辐射区域即所隶属的村落,俗称“乡脚”。市与市辐射相交区域便是乡民交易活动的范围。中间层是连接城市乡村和基层市场的“镇”。镇,是高一层次的市场和居民点。镇的四乡,是镇向周边辐射的可及范围,即与镇发生“互动”、“共生”关系的区域,与“乡脚”等同。镇以上是城市。以城市为中心,向外辐射,形成广阔的经济社区。每一个城市周围,均有为其提供粮食、农副产品、手工业原料的经济圈,城市则从此经济圈向周围更广阔的地区辐射开去,成为各种商品的集散地及集中加工农副产品的手工业基地,带动和影响着整个社区的经济生活,从而在高一层次成为周围地区的经济活动中心。以皖中巢湖地区庐州府的市镇分布为例,见表5。
表5庐州府各州县辖市镇分布一览表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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