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来,迄今一百五十余年,奸民倡乱数十起,大半起于嘉彰,而南路响应”;“自康熙二十二年入版图,于今百五十余年矣,乱者凡一十有五,皆闽人也。”“或数年,或十数年辄一见,其自相残杀,则间岁有也”[⑥];同治年间也有“台湾自入版图以来,近则数年,远则十数年辄乱”[⑦]。由此可见,三五年只是一个大约的笼统的说法,真正算得上“反”和“乱”的,并没有这么多。
学术界对动乱和“民变”之类的使用,没有共同的定义。广义的说法,包括“叛逆”、盗匪、“番变”、械斗等在内,即包括所有的动乱在内;狭义的说法,则只限于反抗政府的“叛逆”行动。有的学者认为“民变”是人民以各种非法行为参与叛乱之活动,所以不包括械斗、“番变”。对动乱和民变的不同理解,就会使得对动乱次数的统计有很大的差别。许雪姬教授不用“民变”的概念,而使用“动乱”。我想这可以避免因为对民变的不同理解而造成的困扰,有助于对不同类型的动乱作出具体的分析,从而弄清“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究竟“反”的是什么?
分类方法与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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