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上午11时,将中环街市的七处铺面连同土地“当公出投,以价高者得”。
尽管英国殖民统治下的香港社会曾经存在严酷的民族压迫,但是,由于香港是自由港,港英当局又采取许多资本主义经营管理方式,与“重本抑末”的中国内地封建社会相比,束缚工商业发展的陈规陋习较少,再加上中国内地不断出现社会动荡,香港很早即吸引许多中国商人和手工业者前往谋生。他们把香港选作避难之地,在那里求得生存和发展,使华人经营的商店和手工业店铺如雨后春笋般在香港迅猛发展。以1858年为例,当时整个香港岛仅有居民七万五千余人,但华人开办的店铺就有二千余家。这些店铺中包括杂货铺287家、洋货店49家、行商35家、买办30家、钱币兑换商17家、米商51家、造船工棚53家、印刷所12家、金、银、铜、铁匠铺116家、木匠92家等。
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八十年代前期,香港华商已经发展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力量。1881年6月3日,港督轩尼诗曾对立法局说:香港税收“华人所输,十居其九”。另据统计资料,1876年香港纳税最多的20人中,有12名欧洲人,纳税62523元,人均5210元;有8名中国人,纳税28267元,人均3533元。而1881年香港纳税最多的20人中,仅有3名欧洲人,纳税16038元,人均5346元;中国人增至17人,纳税99110元,人均5830元。就是说,到1881年,在最富有的商人中无论是纳税总额,还是人均纳税额,香港华商已经超过了西商。王韬曾在《循环日报》撰文介绍这个时期香港华商的崛起。他写道:“近十年以来,华商之利日赢,而西商之利有所旁分矣。即如香港一隅,购米于安南、暹罗,悉系华商为之。凡昔日西商所经营而擘画者,今华商渐起而予其间,……”随着华商力量的增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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