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后只有二三十家。”(65)南方各地更是缺人,清初江西无民耕地,江西抚巡董成学说:“官虽设而无民可治,地已荒而无力可耕。”(66)清初的四川地区,情况更为凄惨,康熙7年11月29日户部题本说:“民无遗类,地尽抛弃,……舍招集流移之外,别无可为裕国之方。”(67)顺治9年12月山东巡抚夏玉说:湖广、江西、河南、山东、陕西钱粮缺额数多,原因是荒地多,有十之三四者,有十之五六者。估计明末清初,全国人口损失约在1至2千万左右,所剩人口仍在1亿以上。
通过明代人口的研究,可知人口的增长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几乎是同步前进的。明初已有人口7千万左右,由于明政府推行了许多有利于生产发展的政策,使耕地面积逐渐扩大,由明初的4百万顷至16世纪已增加到7百余万顷,水稻种植面积的扩大以及甘薯的传入,都大大增加了粮食产量,再加上将近200年的长期稳定的社会条件,促使人口迅速增长,至嘉靖、隆庆时,人口已达1亿2千余万,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突破一亿大关。这样雄厚的人力资源,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明朝中期农业的发展,手工业的发达,商品经济的发展,江南市镇经济的兴起以及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都与人口的增长有直接的关系。明朝末期,由于自然灾害延续时间长、范围广、腐朽的明政府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灾情,最后导至农民起义和清朝入关,尤其是明统治者对农民军采取的残酷镇压政策和清统治者在统一战争中所实行的野蛮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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