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代为官,但张尔素却在顺治三年考中进士,比陈氏毫不逊色。
我们似乎应该考虑到这样的问题,明代之山西泽、潞一带,商人力量已经十分强大,阳城又是有名的冶铁中心,陈廷敬之高祖陈修即“有志用世,竟不售,退而鬻冶铁”(注:见《陈氏家谱》。转引自刘伯伦未刊稿:《明清阳城人才迭出追因》,1998。),其父陈昌期“退综家务,虽好施急病,而生业日饶”(注:姜宸英:《湛园集》卷2,《封君陈公八十寿序》。转引自高翔前引文。),显然也是生财有道,因此商业伦理可能也会影响到陈氏一家的道德态度。就陈廷敬本人来说,他赞成“古人读书,直是要将圣贤说话实体于身心”,指出官吏的“能与不能,视其所治之民安与不安”,结论是“未有以好名为训者。故治天下亦务好其实而已矣”(注:见《午亭文编》卷24,《困学》;卷31,《请严督抚之责成疏》;卷32,《好名论》等处。)。他这种倡导实学的思想不仅有其时代的背景,也当有家庭教育的渊源,共同构成了他们在社会动荡之时以保全身家乡里为先的思想基础。
由于晚明以来思想界发生了许多变化,强调“义利双行”的主张日益增多,传统儒家道德规范遭到不同程度的抨击或背离,因此除那些著名的党社人士钱谦益、吴伟业有降清之举外,黄宗羲也主张忠节应止于己身,不应波及子弟,其他普通知识分子如陈确这样的人,对死节行为也提出了异议(注:参见拙文:“试论陈确的忠节观”,《史学月刊》1997年第3期,第76-81页、91页。)。这是当时的一种大背景。但对于陈氏一家来说,更重要的原因应该还是为了维护身家性命和地区利益。后来陈廷敬对他父亲的这样一件行为也推崇有加:
崇祯末,流贼隳突走北京,别遣贼劫掠泽、潞,我公奋然曰:勿待彼来,当先往以折其锋。驰驱一昼夜,行达贼垒。贼率坐帐中,矛棘森立,钩镝挺露。我公从容晓譬天道人事、顺逆祸福之故,谓民实无辜,孽毋自作。左右趋前欲逼,贼率曰:此狂生,纵之去,且令与一箭为信,戒其党毋犯,我里恃以安。当明之季,急党朋,乱正邪,骋空言,略实效,而封疆之事不可问矣。我公不出,而任人家国事,以危楼撑拒数万之贼,以立谈摧挫群凶之气,行其义于一乡者如此,此可以论世而知人矣(注:《午亭文编》卷43,《百鹤阡表》,第8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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