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阎爱民《宋明以来庶民始祖之祭与“一本”观念的倡导》(《东洋学研究》第4辑,韩国东洋学研究学会,1998年)指出, 宋明理学家们反复重申古已有之的“一本”观念并将其与祭祖问题联系起来,使之成为影响宗族民众化进程最重要的宗法思想。
2.宋元时代宗族研究
对宋元时代宗族进行比较全面论述的,是常建华《宋元科举制下宗族制度的发展》(《中国宗族社会》第三章)以及《宗族志》中的有关部分。徐扬杰也发表过《宋元时期地主阶级“敬宗收族”的实践》(收入《宋明家族制度史论》)。
宋代宗族方面,有几位学者进行了系统研究。朱瑞熙是这一领域较早的研究者,他在《宋代社会研究》(中州书画社1983年版)一书中辟有《宋代的封建家族》一章,强调宋朝家族组织的重建,提出族权是从宋代开始形成的。许怀林从事义门家族个案研究,发表了《“江州义门”与陈氏家法》(《宋史研究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陈氏家族的瓦解与“义门”的影响》(《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2 期),分别论述义门陈氏家族的兴起与瓦解。前文重点剖析陈氏家法,说明大族维护政权的作用;后文探讨了宋朝政府的宗族政策以及政权和地方大族的关系问题,看到政权对大族势力的防范和抑制。他还在《陆九渊家族及其家规述评》(《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2 期)中指出,陆氏以经营农业和药店发家,其家规重视训诫劝说,陆氏家族面临着现实与思想的矛盾。宋之平注意探讨宋代宗族研究中不太为人注意的墓祭等问题,他在《试论宋代墓祭》(《江西社会科学》1989年第6 期)、《宋代封建家族的物质基础是墓田》(《江西大学学报》1991 年第6期)、《宋代的坟庵与封建家族》(《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1期)三文中指出,墓祭是宋代封建家族收族的主要手段; 墓祭田普遍存在,它是宋代封建家族的物质基础,坟庵是宋代封建家族整合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宋以后封建家族组织形成的重要一环。宋之平还发表《宋代家族教育述论》(《南昌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一文, 论述家族教育的类型、设立方式、形成原因、学生与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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